記者29日從浙江省水利廳獲悉,從8月1日起《浙江省節水型企業水資源費減征管理辦法》(簡稱“《辦法》”)正式實行,水資源費減征政策將進一步激發企業節水內生動力,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。
浙江省水利廳水資源處相關負責人介紹,按照《辦法》規定的減征標準,省級節水型企業水資源費按規定標準的80%征收;省級節水標桿企業水資源費按規定標準的50%征收;國家重點用水企業“水效領跑者”按省級節水標桿企業減征標準執行?!掇k法》實行后將為省級節水標桿企業減免水資源費約300萬元,省級節水型企業減免水資源費約1400萬元,合計1700萬元。
下一步,浙江將繼續實施節水標桿引領行動,在全省范圍內完成50個節水標桿酒店、50個節水標桿校園、100個節水標桿小區和150個節水標桿企業創建,打造一批“水效領跑者”。